無意讀到Buzz Rickson B-15C的標章“B.  RICKSON & SONS, INC.”,覺得很納悶,為何它這家公司的標章後要加&SONS? 難道它是父子檔公司或是家族企業?

Buzz Rickson是從電影, 戰之翼 (The War Lover) 中二戰飛行員的角色,“Caption Buzz Rickson”而來,Steve McQueen飾演,主要是描寫二戰飛行員的心理以及生活層面的故事。 (圖片網路下載)


Buzz Rickson,就以這個虛構角色來命名,也是其來有自。其實Buzz這家公司,是93年由Sugar Cane(東洋會社)加上The Real McCoy 技術指導所成立的公司。在93年之前,東洋會社就以Sugar Cane為名實驗性的生產軍品復刻,累積十餘年的經驗,才能成為日本復刻軍品總類最多的生產者。但這跟父子檔或家族企業應該沒有任何關係???印象中,美國軍服的合約製造廠商中,以XXXSons Inc.命名的公司,也有一些,像 IRVIN B FOSTER & SONS SPORTSWEAR, C H MUSLAND & SONS, I SPIEWAK & SONS, A PRITZKER & SONS以及SCHOTT NYC(例外,但是典型的家族企業)等。(圖片網路下載)


當然其中最有名的還是要算 "SCHOTT  N.Y.C.",這家公司在1913年成立,由蘇俄移民到紐約且已有四代家族企業。它也沒有以XXXSons來命名公司,只有在他們生產著名的A-2/G-1皮夾克,編號:I-S-674-M-S中低調的暗示,紀念公司的父子檔。這個標籤的前兩個字母,I S 代表的是 Irving Schott,而M S 最後的兩個字母,代表的是 Melvin Schott,也就是Schott NYC公司是由這對父子檔所成立。另一個比較有名的例子,就要算"I. Spiewak & Sons Inc.",這家公司成立於1904,一般都稱做Spiewak,也是一家位於紐約的服裝公司這家已經有五代的家族企業,公司的創始者叫 Isaac Spiewak,是一位從波蘭華沙到美國的移民。它們原先是一家專做羊皮衣物的公司,1923年就替紐約警察製作第一代羊皮的警察制服。一次大戰及二戰期間,製作出許多軍服,像B-15飛行夾克、飛行衣、甲板夾克等。據稱,他們製造了超過百萬件以上的軍服,二戰後,他們還繼續製造所謂的G-8飛行夾克。(圖片網路下載) 現在這家公司也替美國許多SP 500的公司,像UPSAmerican Airlines等製作工作服。但也有自己的品牌,其中以安全服著稱,像EMS,也有所謂的Vizguard, WeatherTech, Titan 以及大家比較熟悉的“Golden Fleece”等(圖片網路下載)


    其中的 ”Golden Fleece” 因以零售為主,像N-1甲板夾克、N-3B等,都是大家比較有印象的民間版的軍品。比較驚訝的是它們的”Golden Fleece”,在軍服/古著市場中評價不高,可能因其走的是大眾路線。所用的材質、原料比較普通以及由China代工的關係。但以它的歷史淵源,我要對Spiewak的牌子另眼相看、重新評估了。扯太遠了,所以我還是沒有答案。為什麼Buzz要以”XXX&SONS”命名自己的公司?唯一的解釋是:原版B-15C夾克是由"A. PRITZKER & SONS, INC."這家公司所生產,(至於這家公司是否也是家族企業,則是另在一個故事)而其標章裡,就有XXXSons字樣。 既然Buzz Rickson 標榜自我以忠於原著的復刻著稱,也以此自豪。所以要忠就要忠的徹底一點,故這件夾克的標章就是叫:“B. RICKSON & SONS, INC.”。我只能說Buzz Rickson,你們真的是太超過了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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